<legend id="h4sia"></legend><samp id="h4sia"></samp>
<sup id="h4sia"></sup>
<mark id="h4sia"><del id="h4sia"></del></mark>

<p id="h4sia"><td id="h4sia"></td></p><track id="h4sia"></track>

<delect id="h4sia"></delect>
  • <input id="h4sia"><address id="h4sia"></address>

    <menuitem id="h4sia"></menuitem>

    1. <blockquote id="h4sia"><rt id="h4sia"></rt></blockquote>
      <wbr id="h4sia">
    2. <meter id="h4sia"></meter>

      <th id="h4sia"><center id="h4sia"><delect id="h4sia"></delect></center></th>
    3. <dl id="h4sia"></dl>
    4. <rp id="h4sia"><option id="h4sia"></option></rp>

           您现在的位置是:标准化服务 》标准化政策法规 》  点击次数:
         咨询服务
        · 标准查询
        · 标准有效性确认
        · 标准跟踪服务
        · 标准体系构建及项目研究
        · 标准化试点示范技术指导服务
        · 标准制修订服务
        · 标准化培训
        · 企业标准评价
         标准化政策法规
         国内外标准化动态
         标准发布动态
         网上书店
         海南标准化动态
         标准化协会
         联系我们
          搜索类型
         

        bt365体育在线投注_365bet注册送钱_bt365如何

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
        文章来源:   发布人:网站管理员   发布时间: 2011-03-01 10:34:13

        19881229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)

         

        第一章   

         

          第一条 为了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,促进技术进步,改进产品质量,提高社会经济效益,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,使标准化工作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需要,制定本法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  第二条 对下列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,应当制定标准:

            (一)工业产品的品种、规格、质量、等级或者安全、卫生要求。

        bt365体育在线投注_365bet注册送钱_bt365如何

            (二)工业产品的设计、生产、检验、包装、储存、运输、使用的方法或者生产、储存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、卫生要求。

            (三)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。

            (四)建设工程的设计、施工方法和安全要求。

            (五)有关工业生产、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技术术语、符号、代号和制图方法。重要农产品和其他需要制定标准的项目,由国务院规定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  第三条 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、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。标准化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  第四条 国家鼓励积极采用国际标准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  第五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。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、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。 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。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 区域内本部门、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。市、县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,按照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政府规定的各自的职责, 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。

         共4页  1  2  3  4